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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登报流程

  1. 确认公告内容与材料
    • 内容要求:公告需包含标题、法院信息、案件基本信息、公告目的(如送达、催告等)、法定上诉期限、证据提交期限、公告效力、起始日期及法院联系方式。内容需由承办法官起草并加盖法院公章,关键信息(如案号、当事人信息)不得擅自修改。
    • 材料清单
      • 法院出具的《公告刊登通知书》原件或复印件;
      • 申请人身份证明(个人需身份证复印件,企业需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,均需加盖公章);
      • 公告文本(法院拟定并盖章的文稿)。
        1. 审核与缴费
          • 内容审核:报社或平台审核公告内容是否合法合规(如信息准确、无虚假内容),一般不提供修改服务,需自行核对。
          • 费用支付:费用按字数、版面位置计算,普通公告约 9.99元/件起,具体价格需联系报社确认。缴费后保留凭证(如电子发票或支付记录)。
        2. 刊登与寄送
          • 见报时间:审核通过后,通常在1-3个工作日内刊登(加急服务可缩短至24小时)。
          • 报纸寄送:报社会邮寄当期报纸至指定地址,或提供电子版下载链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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